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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都能談設計,而且每個人都對這個問題說上兩句道理:「什麼才是好設計?」有人覺得要簡單、使用方便、合乎人性、別出心裁...才算是設計,評斷標準這麼多,到底我們該如何「設計」,才能達到普遍的標準或要求之上,接近多數人會認同的所謂「好設計」?

史蒂芬˙貝利認為「設計的意義,不再只是繪圖,還包括了意圖。」這句話像是將設計比喻成一個有思考能力的生命體,生命體的中心是一個問題,這個問題會決定這個設計的高度、寬度、與深度,跳脫「商品的按鈕應該被設置在哪裡」這類的問題,逐步和文化產生連結,推演出想傳達的目的。所以,設計應該在人類需求、技術可行性與社會經濟間取得一個平衡點,這個平衡點只要捫心自問想著自己可以為顧客帶來什麼感受、為社會解決什麼樣的問題,那麼設計的視野就會從「可以製造什麼」提高到「怎樣創造價值」。

如果你說捫心自問想不出個所以然,或許可以嘗試開放性地分享你的「意圖」,大家的意見與親身經歷會促使你發展出好設計,舉個例子:社會企業Proximity Designs在緬甸為農民設計創新、低成本的產品,專門提高農業生產力,透過農夫、人類學家和產品設計師三方合作,開發出太陽能照明系統與腳踏式灌溉幫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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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地農夫自此不用再拿蠟燭徹夜看守農舍,他們飼養的豬隻在睡眠時有了足夠的照明,這就是一個從問題出發的思考設計。

透過分享意圖準確地在需求、技術、社會間去得平衡,創造一個多數人「想要」與「所需」的設計,這樣的思維模式,就是前往好設計的方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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